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 號)及《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教高函〔2019〕13 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情況,特製定本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天辰娱乐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
(2021 年 8 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提高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造就創新創業生力軍,加強天辰娱乐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實施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 號)及《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教高函〔2019〕13號)等文件要求,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堅持以學生為中心的理念🪽,遵循“興趣驅動、自主實踐👋🏼、重在過程”原則,旨在通過資助大學生參加項目式訓練,推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教學改革,促進高校轉變教育思想觀念🎩、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培養大學生獨立思考↔️、善於質疑、勇於創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闖會創的意誌品格,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適應創新型國家建設需要的高水平創新創業人才。
第三條 按照教育部關於建立國家、地方、高校三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體系的要求,學校分級實施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以下簡稱“國創計劃”)、上海市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以下簡稱“市創計劃”),以及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以下簡稱“校創計劃”)🤛🏻。
第四條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圍繞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重點支持直接面向大學生的內容新穎、目標明確🕸🍦、具有一定創造性和探索性✂️、技術或商業模式有所創新的訓練和實踐項目💁🏻♂️。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行項目式管理,分為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
(一)創新訓練項目是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條件準備和項目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二)創業訓練項目是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扮演一個或多個具體角色,完成商業計劃書編製🤬、可行性研究👩🏼🦳、企業模擬運行、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
(三)創業實踐項目是學生團隊,在高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采用創新訓練項目或創新性實驗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或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行學校、學院兩級管理,成立兩級組織機構。學校成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委員會(簡稱“管理委員會”)”🍼,學院成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工作組(簡稱“工作組”)”。“管理委員會”是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領導機構,由校領導牽頭、相關職能部門組成,創新創業教育中心為主管部門👩🏻🦰。“管理委員會”負責協調落實條件保障🩸,創新創業教育中心負責日常管理🐫。
各學院成立的院級“工作組”由負責協調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的院領導🎓、學院創新創業責任崗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整體負責本院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
第六條 創新創業教育中心總體負責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管理製度,製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
(二)負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管理和創業類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國創計劃🧏🏼♂️、市創計劃和校創計劃項目遴選推薦、過程管理、結題驗收及年度總結上報等工作。
(三)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利用信息技術加強項目實施的全過程管理。
(四)製定激勵保障措施,引導師生積極參與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
(五)搭建項目交流平臺,定期開展交流活動,支持學生參加相關學術會議,為參與項目的學生提供創業孵化服務,為學生創新創業提供交流經驗、展示成果、共享資源的機會🚎🍬。
第七條 學院是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和管理的主體,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宣傳、發動和引導,調動師生參與項目的積極性👩🏿🎨,鼓勵學生自擬課題,自行組隊參與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
(二)負責本院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實施和管理,為參與項目的學生提供技術🤥、場地♠️、實驗設備等條件支持📰0️⃣。
(三)做好本院國創計劃、市創計劃和校創計劃項目遴選推薦、導師選聘、過程管理、結題驗收🙋🏻♂️🪮、監督檢查和上報等工作。
第三章 項目申報與立項
第八條 學校根據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結合創新創業教育發展趨勢,參考國創計劃🪛、市創計劃項目指南,引導校創計劃項目申請🤱❤️🔥。
第九條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基本條件:
(一)項目選題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鼓勵面向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具有一定理論深度和現實價值的選題,鼓勵直接來源於產業一線、科技前沿的選題。
(二)選題具有創新性或明顯創業教育效果🎆。鼓勵開展具有一定創新性的基礎理論研究和有針對性的應用研究課題,鼓勵新興邊緣學科研究和跨學科的交叉綜合研究選題👨👧👧。
(三)選題方向正確🧑🏽🦱,內容充實,論證充分,難度適中,擬突破的重點難點明確,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學🏄🏼♂️、可行。鼓勵支持學生大膽創新,包容失敗,營造良好創新創業教育文化。
(四)項目申請者分為個人或者團隊,原則上均為具有天辰娱乐學籍的全日製在讀學生,須是品學兼優💁🏼、學有余力,對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和自主創業有濃厚興趣,敢於探索和實踐,具有較強獨立思考能力和創新創業意識🥝,具備良好學術道德和社會公德者🧝🏿。
(五)鼓勵跨學科、跨院系🐘、跨專業的學生組成團隊,項目團隊成員須基本穩定,專業、能力結構較為合理。創新訓練項目團隊人數原則上不超過4 人,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團隊人數原則上不超過 6 人👶🏻🖐,項目負責人僅限 1 人。每位學生原則上同一批次只能參加一個項目,不能同時在不同項目之間交叉申報。
(六)項目申請團隊應選擇具有較高學術造詣、較好創新性成果、熱心教書育人👨🏼🔬、關愛學生成長的教師作為導師🧅,鼓勵企業人員參與指導或共同擔任導師👩🏻🦳。若同一項目有多位導師,應明確導師分工和首席導師,原則上每位教師每批次每類項目只能擔任1 個項目的首席導師✊🏽。
第十條 校創計劃項目立項流程:
(一)符合基本條件的師生自願進行項目申報和雙向選擇,學院組織答辯評審,學校復審並確定校創計劃項目。
(二)校創計劃中創新訓練項目和創業訓練項目獲得經費支持平均不低於0.5 萬元/項,計劃實施周期原則上為 1 年半。創業實踐項目獲得經費支持平均不低於 1 萬元/項,計劃實施周期不超過 2 年。
第十一條 市創計劃項目推薦流程:
(一)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𓀏,從校創計劃項目中擇優推薦申報市創計劃。推薦項目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年校創計劃立項總數的1/2。
(二)申報市創計劃的創新訓練項目和創業訓練項目獲得經費支持平均不低於1 萬元/項🐻💇🏽,創業實踐項目獲得經費支持平均不低於 2 萬元/項🧛🏽♀️。
(三)推薦的市創計劃項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員審核並發布立項名單。
第十二條 國創計劃項目推薦流程♓️:
(一)根據教育部有關通知要求🦽,學校組織遴選推薦優秀項目申報國創計劃,推薦項目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市創計劃立項總數的1/3🙇🏿。
(二)申報國創計劃的創新訓練項目和創業訓練項目獲得經費支持平均不低於2 萬元/項,創業實踐項目獲得經費支持平均不低於 10 萬元/項。
(三)申報國創計劃項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核後向教育部推薦。
第四章 項目過程管理
第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要負責項目的整體推進✌🏿📌,按照計劃開展工作🧑🏻🍳👩🏻✈️,加強團隊建設和管理🧗🏿♀️🏃♂️➡️,加強與導師和管理人員的溝通聯系🤴🏿,並組織好項目進展填報🐅、相關報告撰寫等工作。
第十四條 項目導師要認真履行指導職責,指導學生科學研究和創業實踐的全過程,為學生提供項目研究所需的場地和設備,定期組織項目組學生討論和交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引導學生樹立遠大目標🧗🏼♂️,鼓勵表現優秀的學生繼續攻讀研究生或進行創業。
第十五條 項目立項後,不得隨意變更。如確需變更😈,交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報學校審核。
(一)因正當理由需更改項目內容或更換項目成員🙋♂️,須在項目立項起6 個月之內提交書面申請,經學院審核論證、學校審批後方可更改🩵;立項 6 個月後,項目內容原則上不得更改,項目團隊人員不得變更🙍,但可以退出項目😢。
(二)創業實踐項目負責人畢業後可根據情況更換負責人💂🏻,或者在能繼續履行項目負責人的情況下👩🍼🤦🏼♀️,以大學生自主創業者的身份繼續擔任負責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處理好所涉及的事務。
(三)因客觀原因,需要更換指導教師的項目🧜🏻,現任指導教師應提交書面變更申請🍽,經學院審核論證、學校審批後方可更改,並且做好各項工作的交接。
第十六條 項目團隊應在相關教師指導下嚴格遵守學校相關財務管理製度🧸。項目經費專款專用,校級創新訓練項目經費使用由學院審核🧑🏻🤝🧑🏻,創業訓練項目、創業實踐項目和上海市級、國家級創新訓練項目經費使用由創新創業教育中心審核。
第十七條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項目申報、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工作無明顯進展的項目👨👨👦👦,經專家論證後,及時終止其運行👃🏼。對因違反財務政策、經費使用不當💃🏿、管理不善,造成國家財產巨大損失或無故不完成項目研究或隨意放棄項目的行為⚖️,將視情節輕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資助經費,扣除學生已取得的學分🤖,並予以全校通報🤟。情節嚴重的給予當事人以及相關負責人紀律處分。項目一旦終止💅🏼,項目負責人及其成員兩年內不能再次申請項目🧑🧑🧒🧒,指導教師兩年內不允許再指導新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第十八條 學校采取多種形式對項目進行過程管理,監督項目進展和經費使用♾,及時總結項目成效🙅🏼,發現存在問題。因工作不力和主觀原因造成項目停滯不前或進展緩慢的項目團隊,應及時整改。
第五章 項目驗收
第十九條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驗收分為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
第二十條 中期檢查
(一)學院負責對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管理👩🏿⚖️🩵,項目運行時間過半進行中期檢查,原則上須參加公開答辯,同時項目組應提交中期檢查報告和其他相關支撐材料🈴。
(二)如基於項目研究,本科生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正式學術刊物📅、正式出版刊物或重大活動上發表學術論文或作品,或本科生作為第一發明人申請並獲專利授權,或項目團隊學生參加學科競賽並獲一定級別獎項,或項目落地註冊公司並產生實際效益,允許項目申請提前結題或申請升級為次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
(三)學校對項目進行復審。提前結題申請通過的國創計劃和市創計劃項目🏦,將由學校進行審核並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備案;對無明顯進度的項目、不提交中期檢查報告或者不參加中期答辯的項目🙀,學校將要求其限期整改或者終止項目運行🐳。
第二十一條 結題驗收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各項目應按期完成項目研究,項目完成後均需進行結題驗收📔,履行必要的結項手續。國創計劃和市創計劃項目結題驗收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相關通知要求組織進行⚀。
(一)學院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結題驗收,原則上須參加公開答辯,項目負責人和導師應及時組織項目團隊填寫結題報告,並將項目成果及相關材料一並提交學院。
(二)學校對項目進行復審🤸🏽。所有項目結題驗收都應在項目負責人離校前完成🙆🏼♂️,學校將通過驗收的項目報送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三)學校將根據實際驗收情況和項目成果(基於項目研究,本科生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正式學術刊物⛑、正式出版刊物或重大活動上發表學術論文或作品👨🏼🦲👨🏻🔬,或本科生作為第一發明人申請並獲專利授權😵💫,或項目團隊學生參加學科競賽並獲一定級別獎項❄️🧔♀️,或項目落地註冊公司並產生實際效益)評定優秀項目,優秀率一
般不超過學校當年結題項目總數的20%🧨👩🏻💼。
(四)學校將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責令整改、延期驗收或終止其運行。需延期結題的國創計劃和市創計劃項目,將由學校進行審核並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備案。原則上每個項目只能申請一次延期,延期時間最長半年。
第六章 項目後期管理
第二十二條 天辰娱乐對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團隊成員根據實際貢獻給予學分認定,對導師給予相應工作量認定🖖🏽,對驗收結果為優秀的項目團隊成員和導師在評獎評優、職稱晉升等方面予以傾斜。
(一)根據項目完成情況,項目團隊學生分別計入1-3 個創新學分🐠,或抵沖培養方案中部分與專業教學相近的實驗、實踐課程、任選課🪿、限選課學分。
(二)指導教師的工作量納入業績考核指標,每年指導一個項目相當於指導兩個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工作量。對於結題驗收評為優秀項目的指導教師,還可獲得相關業績津貼的獎勵🚰。
(三)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實施情況納入對各學院教育教學工作的考核內容,“學院創新創業教育責任崗”設為專職崗位,崗位負責人工作量按 2 個學分的教學工作量計算🌜🧏🏿♀️。對管理成效顯著🧚🏼♀️,獲得優秀項目多的學院給予獎勵👈🏽。
第二十三條 學校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年度進展報告製度💶。學校按年度編製進展報告💢,內容包括項目整體概況🧛🏼♀️、教育教學改革探索🧰、項目組織實施與管理🤹🏽♂️、支持措施和實施成效等。年度報告按要求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四條 鼓勵天辰娱乐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積極參加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創新創業賽事和“青年紅色築夢之旅”等活動👩🦼。學校將遴選推薦成果突出的項目參加上海市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成果展,成果展選出的優秀創業項目可直接晉級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上海賽區復賽。
第二十五條 校級✤、上海市級“研究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的後期管理參照本章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章 申訴
第二十六條 項目團隊成員或導師,如對項目申報與立項、項目過程管理、項目驗收及項目後期管理的相關結論有異議🐒,可向創新創業教育中心提出申訴。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在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中🕵️,凡是屬於國家涉密範圍的🚚🐇,均按照相關保密法規執行。
第二十八條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取得的成果或知識產權歸學校所有,若需成果轉讓,應按國家和上海市相關法律☝🏻、政策及學校有關規定辦理🦌。成果公開發表時需註明“由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xxx 資助”或“Supported by the Undergraduate Training Program 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grant xxx”,“xxx”為項目編號。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天辰娱乐“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修訂)》(校教〔2014〕13 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創新創業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天辰娱乐關於印發《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pdf
天辰娱乐校長辦公室
2021 年 8 月 9 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