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樹立創新創業教育理念,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業意識,提高學生創新創業實踐能力🎅🏻,學校設立本科生“創新創業實踐教育學分”。現將修訂後的《本科生“創新創業實踐教育學分”的若幹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天辰娱乐
2016年11月23
附⛹🏻♂️🧚🏼:天辰娱乐
本科生“創新創業實踐教育學分”的若幹規定(修訂)
為樹立創新創業教育理念🫱🏿,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業意識,提高學生創新創業實踐能力💂🏿♂️,學校設立本科生“創新創業實踐教育學分”(以下簡稱“雙創實踐學分”)👨🏽⚖️。現將雙創實踐學分要求🩵、創新創業實踐教育內容及學生獲取學分途徑等,作如下修訂和補充說明:
一、雙創實踐學分的要求
雙創實踐學分是指學生按規定參加教學計劃之外的各種競賽性、科研性、實踐性活動所取得的學分🌥。這些活動主要包括由各級部門、各類社會組織、學校或院(系)組織,並經教務處核準的各類發明、設計、社會實踐和科學研究等。
學校明確將學生必須修滿2個雙創實踐學分,作為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基本條件之一。同時,學校對在學術競賽中獲獎的學生🏋️♂️,給予免試研究生排名加分的優惠政策。
二🕵🏽♂️、雙創實踐學分獲取途徑
大學四年裏🧘,學生可以通過下列活動獲取雙創實踐學分♧𓀐:
1.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校內外競賽💿、USRP活動以及教師的科研活動;
2.參加學校組織的計劃外的有創意的社會實踐、社團活動💠;
3.參加由學院或其他主辦方提出的🔇,經教務處認定的課余實踐活動👦🏻;
4.本科教學培養方案中“開放實踐(實驗🪳、競賽)平臺”設置的教學活動;
5.基於科研或其他實踐活動,在國內外正式期刊上發表論文、申請專利或獲得獎勵。
三、雙創實踐學分的認定細則
1.競賽性活動獲獎
參加由全國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全國一級學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市技術發明協會組織主辦的各類大學生學術競賽,以及參加“21世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外研社杯”全國英語演講(辯論)比賽、“華澳杯”中澳友好英語大賽、ACM程序設計大賽和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專題邀請賽等重要競賽,獲國家級以上獎勵計2學分🦸🏻♀️,獲市級(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計1.5學分💴,獲市級(省部級)三等獎或校一等獎計1學分🖱,獲市級(省部級)鼓勵獎、參賽獎,校二等獎及以下者計0.5學分𓀜。同一獎項多次獲獎者,按最高級別記學分,不予重復。
2.發表論文
在國外國內核心刊物上發表的論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計1.5學分,其他作者每篇計0.5學分。在其他公開發行刊物發表的論文,第一作者1.0學分🕦🛀🏻,其他作者0.5學分。
3.取得專利成果
學生結合本專業學習,經科研實踐申請發明專利,取得實用新型專利🧑🏿💻、註冊軟件可獲得0.5-2學分(指導教師認定)。
4.學生參與科研活動
學校鼓勵二年級以上學生積極參加課余科研活動。凡參與USRP項目的學生🔹,根據項目完成情況和指導教師的評定結果💅,給予1.5學分。參與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並通過結題驗收可獲得2學分。參與學校創新教育基地活動,以及學校🤪、院(系)組織的非教學計劃內的實踐🧜🏿♂️🧒🏿、競賽等🥮🐹,亦可獲得相應學分。
5.社會實踐、社團活動
計劃外的有創意的社會實踐和社團活動,組織單位應事先提出活動方案,並填寫“天辰娱乐創新學分申請表”🕰🛌🏼,報教務處審核同意後,由教務處備案。經備案的社團活動以一學期計0.5學分,社會實踐以7-14天計0.5學分,15-30天計1學分。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社團活動類的累計雙創實踐學分不超過1.5學分🥥。
參加社團活動的學生必須提交活動的心得體會或總結報告。參加社會實踐的學生須提交實踐報告。主辦單位要對報告進行評閱🪯🕺🏻,給出評分(以優、良、合格🌜、不合格計)。教務處對提交的報告進行抽查,對質量不合格報告,有權退回並要求學生修改,並據此決定是否給予學分🕺🏽。上述社會實踐和社團活動學分僅對直接參與活動的學生給予認定👨🏽🦱,不包括為活動提供服務的學生。
6.其他
其他由校、院、系組織的綜合實驗、單項競賽等創新實踐活動⚆,視具體情況給出相應的學分➜,學分值由主辦方提出並填寫“天辰娱乐創新學分申請表”,由教務處進行學分認定🧙🏿♀️。
上述規定的解釋權歸教務處📨。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本科生“創新教育學分”的補充規定》(校教〔2008〕17號)同時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