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
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可以免交工商登記費等行政事業性費用。
2007年4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切實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26號)🪪,指出“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除國家限製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交的收費項目具體包括🙇♂️:
(1)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補換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
(2)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3)衛生部門收取的行政執法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
(4)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
(5)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
(6)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
(7)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批準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
2.提供政策性貸款支持
支持創業大學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利息可獲財政貼息👩🏼✈️。
為解決大學生創業的老大難——“籌資難”問題,2003年的國辦發〔2003〕49號《通知》中要求“有條件的地區由地方政府確定,在現有渠道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小額貸款和擔保。”而國辦發〔2007〕26號《通知》則進一步明確了貸款貼息政策𓀍,指出“對自主創業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其自籌經費不足時🦸🏿♀️,可向當地經辦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從事微利項目的👅,貸款利息由財政承擔50%🧖🏻♀️。”
各地的政策各有特色,如武漢市人事局發布《關於鼓勵和支持各類人才在全民創業中發揮主導作用的若幹意見》(武人〔2008〕41號),武漢市大中專畢業生創辦企業可享受最高100萬元貼息貸款。天津市對初次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2~5萬元的小額貸款支持💇🏽♀️;對創業成功後,還款及時、信譽度高♉️、經營好的創業者,還將提高貸款額度,延長還款期限📙,給予年度10萬元的循環貸款支持。
3.提供創業培訓等創業服務
包括創業培訓🚶🏻➡️、創業項目推介、創業政策咨詢🦥、專家評析👩🏻🦯➡️、創業孵化🕺🏿、融資服務、開業指導和後續服務等創業服務🤸。創業培訓形式很多♉️,目前不少地方開始建立創業見習(實訓)基地,實行創業見習(實訓)補貼政策。
4.落戶政策
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可以在創業當地落戶。
如杭州市規定,“在杭州市區自主創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憑畢業證書、戶口遷移證、同意落戶證明、工商登記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明到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武漢市則明確“對來我市領辦、創辦企業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不受限製,大專學歷畢業生在畢業兩年內,辦理畢業生就業落戶等相關手續”。
5.資助政策
如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布《關於實施北京市大學生科學研究與創業行動計劃的通知》(京教高〔2008〕6號),決定正式啟動大學生科學研究與創業行動計劃🤛🏽,創業大學生最高可獲得政府1萬元的資助。
蘇州市出臺《蘇州市區創業補貼實施辦法》(蘇勞社就〔2008〕27號),對“經創業培訓初次創業大學生”等10類困難人群🕕,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2 000元🫴🏽。
杭州市則出臺了《杭州市高校畢業生創業資助資金實施辦法(試行)》(杭人才〔2007〕370號、杭財教〔2007〕799號)。
6.稅收優惠
目前國家尚無專門針對大學生創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但是大學生創業時還是可以根據現有稅收優惠政策,享受減免(具體參考本書第五章第三節)💧。例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及其相關優惠政策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軟件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二免三減半優惠等。
有些地方為鼓勵大學生創業,允許大學生參照下崗失業人員享受再就業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鑒於扶持性政策各地各有不同🌊,具體可以咨詢當地人事👷🏿、稅務🏄🏼♀️、工商等政府部門。